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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健保・勞退

勞健保滯納金試算

講一句「1 月份勞保 5,000、6/24 才繳」,各項滯納金一次算好。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16、17 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0、35 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9、53 條等法規最後核對 2026-10-22ENSCON AI 製作

這是什麼

勞保、就保、職災、健保、勞退分開列;勞退沒有 15 天寬限、過了勞保局的限期每天加 3%,最重;寬限期滿日遇假日順延、上限到哪天,結果卡都寫出來。

老闆看著勞保局繳款單與計算機的插畫

滯 納 金

依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試算投保單位(雇主)的滯納金;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以勞保局、健保署寄的繳款單與通知為準。官方算例:勞保局:勞工保險費欠費之滯納金如何計算?、勞保局:勞工退休金滯納金是如何計算的?。條文最後核對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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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勞保滯納金怎麼算?
勞保費要在次月底前繳(勞工保險條例第 16 條),可以「寬限十五日」;寬限期滿還沒繳,「自寬限期滿之翌日起至完納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納費額百分之零點一滯納金」,最多加到應納費額的 20%(勞工保險條例第 17 條)。勞保局的例子:113 年(2024)1 月份保費 5,000 元,寬限期滿 3/15,6/24 才繳,滯納 100 日,滯納金 500 元(勞保局:勞工保險費欠費之滯納金如何計算?)。其他年份的寬限期滿日遇到假日,天數會差一兩天。就業保險照同一套(就業保險法第 40 條)。
職災保險的滯納金一樣嗎?
寬限一樣是 15 日、上限一樣是 20%,但每逾一日加徵 0.2%,是勞保的兩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21 條)。比率不同,所以勞保、就保、職災要分開的金額才算得準。
健保滯納金怎麼算?上限多少?
健保費同樣次月底前繳(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0 條),寬限 15 日,每逾一日加徵 0.1%;上限投保單位是應納費額的 15%,保險對象自己繳的是 5%(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5 條)。同條第 2 項規定,滯納金在主管機關公告的一定金額以下免予加徵;公告金額我們沒讀到原文,以健保署繳款單為準。這裡只算投保單位的。
勞退晚繳為什麼加那麼多?
勞退沒有 15 天寬限,雇主要在再次月底前繳(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9 條);沒繳的,勞保局會先發函限期繳納(同條第 3 項),過了限期「每逾一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一倍為止」(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 條)。每天 3% 是勞保的 30 倍,34 天就到一倍。勞保局的例子:7 月份 10,000 元,限期 10/31,11/18 才繳,滯納金 5,100 元(勞保局:勞工退休金滯納金是如何計算的?)。
勞退滯納金從哪天開始算?
從勞保局「限期通知」的期限隔天起算:施行細則寫「自同條第三項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加徵滯納金」(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 47 條),同條第三項就是勞保局的限期通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9 條)。勞保局的算例也是這樣算(勞保局:勞工退休金滯納金是如何計算的?)。你有限期繳納通知的話,講上面的限繳日期;沒有的話,這裡照勞保局算例的時程估一個限期(期限後的下個月底),結果會標「估計」,以勞保局通知為準。
寬限期最後一天是假日怎麼辦?
這裡照順延算,是推論:行政程序法規定期間末日是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延到次日,是星期六的延到下星期一(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第 4 項;第 5 項另有規定,對人民有利時才順延,順延後滯納天數變少)。勞保、職災的施行細則只寫「保險期間」依行政程序法計算(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3 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沒寫寬限期;健保、勞退的細則沒寫。休息日看人事行政總處的行政機關辦公日曆。「次月底」繳納期限本身這裡不順延(也是推論);另有一種算法是次月底遇假日先順延、再加 15 天,會差約 8 元。實際以勞保局、健保署繳款單為準。
金額有小數怎麼辦?
四捨五入到元:勞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33 條)、健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52 條)、職災(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的施行細則都寫「以新臺幣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勞退的細則只寫退休金總額,滯納金這裡比照(推論)。先比上限再取整、每一項各自取整,也是推論;勞保細則寫的是「總額」四捨五入,合計可能差 1 元。
欠著不繳會怎樣?
勞保:加徵滯納金 15 日後仍未繳,勞保局依法訴追,訴追之日起暫行拒絕給付;但員工自付的部分已經從薪水扣繳、或繳給公司的,不在此限(勞工保險條例第 17 條)。職災:加徵滯納金 15 日後仍未繳,勞保局得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21 條第 2 項)。健保:投保單位從應繳納之日起逾 30 日未繳,健保署可以移送行政執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5 條)。勞退:勞保局限期令其繳納,屆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53 條)。這些這裡不算進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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