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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

地價稅試算:今年要繳多少

選縣市、填稅單上的課稅地價或公告地價,算出今年地價稅多少、落在第幾級、自用住宅能省多少。

依土地稅法第 9、15、16、17、40 條、平均地權條例第 16 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速算公式、各縣市稅務機關公告的累進起點地價法規最後核對 2026-10-21ENSCON AI 製作

這是什麼

例如「新北市,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 8 萬,持分 40 平方公尺,自住」。沒申報地價的人,課稅地價是公告地價的 80%,這裡會幫你乘。

透天厝騎樓前,頭髮花白的屋主拿著剛收到的地價稅單和土地權狀,戴眼鏡的會計貓用前爪指著權狀幫忙核對
核對我聽到的(也可以直接自己填)
地價怎麼填
查法在下面「公告地價去哪裡查」。
公寓、大樓看權狀上土地的「權利範圍」。
用 115 或 116 年的稅單;115 年公告地價重新規定過,114 年以前的稅單不能用。
這塊地是自用住宅嗎
自用住宅 2‰ 要在開徵 40 天前申請過(土地稅法第 41 條),沒申請過的今年照一般稅率。
都市土地還是非都市土地
地價稅是同一縣市內合併算(土地稅法第 15 條),有好幾筆一般用地要加在一起。

地價稅

公告地價去哪裡查

  1. 看 115 或 116 年的地價稅單:單上有每筆土地的「課稅地價」和面積,選「照稅單的課稅地價」直接填。115 年公告地價重新規定過,114 年以前的稅單不能用。
  2. 內政部地政司全國公告土地現值及地價查詢:選縣市後連到各縣市的查詢系統,要輸入地段、地號(在土地權狀或謄本上;有些縣市可以用門牌查地號)。公告地價每 2 年調整一次。
  3. 面積和持分:權狀上有土地面積(平方公尺)和「權利範圍」,例如 125/10000=你擁有整筆土地的 1.25%。公寓、大樓一定要乘持分。1 坪=3.30579 平方公尺。
  4. 累進起點地價:每個縣市不同(差到幾十倍)。已查到稅務機關原文的 12 個縣市,選了就會帶入;其他 10 個(基隆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我們還沒查到原文,請看地價稅單或該縣市稅務局公告自己填。

依據:土地稅法第 16 條(基本 1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部分 15‰~55‰ 五級,連同 10‰ 共六級)、土地稅法第 17 條與土地稅法第 9 條(自用住宅 2‰、面積上限、條件)、土地稅法第 15 條(同縣市合併)、平均地權條例第 16 條(沒申報以公告地價 80% 為申報地價)、土地稅法第 40 條(8/31 為基準日、11/1 起一個月內繳);速算公式照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價稅的課徵〉。

這是試算,實際以稅捐稽徵處核定的稅單為準。工業、礦業、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用地(10‰)、公共設施保留地(6‰)、減免,這裡不算。只用你填的數字在手機裡算;用講的、打字的那一句會送去整理(萬用輸入框下面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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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地價稅怎麼算?
課稅地價在累進起點地價以內的部分 10‰;超過的部分,未達 5 倍 15‰、5~10 倍 25‰、10~15 倍 35‰、15~20 倍 45‰、20 倍以上 55‰(土地稅法第 16 條)。財政部的速算:課稅地價 × 該級稅率 − 累進起點地價 × 累進差額係數(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例:課稅地價 11,158,400 元、起點 170 萬,× 25‰ − 170 萬 × 0.065 = 168,460 元)。
課稅地價跟公告地價有什麼不一樣?
沒有自己申報地價的人(大多數),「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平均地權條例第 16 條),稅單上的課稅地價就是公告地價 × 80% × 面積 × 持分。這個工具選「從公告地價推」會自動乘 80%。
自用住宅可以省多少?
自用住宅用地按 2‰(一般 10‰ 起跳),都市土地 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 700 平方公尺以內的部分適用,超過的部分照一般稅率(土地稅法第 17 條)。要符合: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那裡設籍,沒有出租、營業(土地稅法第 9 條);本人、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全國以一處為限。要自己申請:「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土地稅法第 41 條),11/1 開徵的話大約是 9/22 前。結果卡會寫出沒有自用住宅優惠時要繳多少、差多少。
累進起點地價是什麼?各縣市多少?
「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土地七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土地稅法第 16 條第 2 項),每次重新規定地價時由各縣市公告,115、116 年用同一個數字。已查到稅務機關原文的:臺北市 43,957,000 元、新北市 7,878,000 元、桃園市 3,439,000 元、臺中市 1,741,000 元、臺南市 2,195,000 元、高雄市 4,032,000 元、彰化縣 965,000 元、新竹市 5,808,000 元、新竹縣 1,765,000 元、苗栗縣 1,181,000 元、嘉義市 4,027,000 元、臺東縣 441,000 元。其他縣市我們還沒查到原文,請看稅單或稅務局公告。
地價稅什麼時候繳?
以每年 8 月 31 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11 月 1 日起一個月內繳(土地稅法第 40 條)。納稅義務人是土地所有權人(土地稅法第 3 條),以 8/31 那天的登記為準;共有土地「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有好幾筆地,要分開算嗎?
同一個縣市裡的土地合併算:「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地價總額計徵之」(土地稅法第 15 條)。不同縣市分開算。這裡填「同縣市其他土地的課稅地價合計」就會併進累進。
算出來有小數怎麼辦?
稅款「一律收至元為止,角以下免收」(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第 5 條)。地價稅條文本身沒寫取整,這裡照這條推論,算出來直接捨去角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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