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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

扣繳試算:付外包、房租扣多少

講一句「付設計費 5 萬給個人」,算出要先扣多少稅、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實際匯多少、幾號前繳。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13 條、所得稅法第 7、89、92 條、稅款解繳作業辦法第 5 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法規最後核對 2026-10-20ENSCON AI 製作

這是什麼

房東說「我要實拿 3 萬」也能反推要開多少;付錢的是一般個人就不用扣,這裡也會講。

工作室女老闆在筆電前準備付款,桌上付款單尾端被剪下一小條寫著 10%,戴眼鏡的會計貓按著計算機
核對我聽到的(也可以直接自己填)
誰付錢
誰收錢
我知道的是

扣繳試算

講付什麼錢、付多少要先扣多少、實際匯多少、幾號前繳會直接出現在這裡。

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境內居住者 10%)、第 3 條(非境內居住者 20%)、第 13 條(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000 元免扣);所得稅法第 7 條(誰是境內居住的個人)、第 89 條(誰是扣繳義務人)、第 92 條(幾號前繳、扣繳憑單);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照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的算法。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整編到 2026-10-08,核對日 2026-10-20。

這是試算,實際以國稅局規定為準。扣繳稅額「收至元為止,角以下免收」(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第 5 條)。薪資、年終獎金另有薪資所得扣繳辦法(見薪資實領計算);利息、股利、政府獎券、退職所得、收款的是公司行號,這裡不算。這裡只用你填的數字在手機裡算,不會送出去;用講的、打字的那一句會送去整理(萬用輸入框下面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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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執行業務所得扣繳多少?
付給境內居住的個人: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 條「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例:付 50,000 元,扣稅 5,000 元、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1,055 元,實際匯 43,945 元。租金、佣金、權利金也是百分之十。
扣繳是 2 萬起扣嗎?
原文是「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13 條)——稅額 2,000 元以下不扣,扣 10% 時就是給付額 2 萬以下不扣。剛好 2 萬:稅不用扣,但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是「達」2 萬就要扣,所以要扣 422 元。這條只限付給境內居住的個人。
我是個人租房子/付外包,要扣繳嗎?
不用。所得稅法第 89 條,租金、執行業務報酬等「其扣繳義務人為機關、行政法人、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之破產管理人、執行業務者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付錢的是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學校或執行業務者才要扣;一般個人付房租、付外包不用扣,由收錢的人自己報稅。
房東說要實拿多少,稅我們負擔怎麼算?
要「反推」:給付額扣掉稅和補充保費以後剛好等於房東要拿的。例:房東要實拿 30,000,公司要開 34,133 元的租金(扣稅 3,413、補充保費 720)。扣繳憑單上的給付額是 34,133,不是 30,000。選「對方要實拿」就會幫你反推。
扣下來的稅幾號前要繳?
所得稅法第 92 條:「應於每月十日前將上一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並應於二月十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付給非境內居住者,要在「代扣稅款之日起算十日內」繳清。
付給外國人呢?
先看是不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2 項是兩種——「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者」;兩種都不是才算非境內居住者。非境內居住的個人照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3 條,執行業務報酬、租金、佣金、權利金扣 20%,沒有「2,000 元以下免扣」;但「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每次給付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5,000 元)。
年終獎金、薪水呢?
那是薪資,要照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按月薪資用扣繳稅額表或 5%),跟這裡的 10% 不同,請用薪資實領計算;年終獎金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以用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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