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預告資遣後可以請謀職假嗎?一週幾天、有沒有薪水?
可以。公司預告資遣之後,你在預告期間可以請謀職假外出找工作,每 7 天最多請 2 天的工作時間,請假期間工資照給。只要你說明是為了找工作,公司不能拒絕,也不能要求你拿出面試或求職證明。
法條怎麼寫
勞基法第 16 條第 2 項: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這裡的「前項預告」,是公司依第 11 條或第 13 條但書資遣時,依第 16 條第 1 項給的預告(年資 3 個月以上 10 天、1 年以上 20 天、3 年以上 30 天)。所以謀職假是被資遣的人在預告期間才有的假。自己提離職時,第 15 條只準用第 16 條「第 1 項」的預告天數,沒有準用第 2 項的謀職假。
「每星期兩天」怎麼切
勞動部的說明:
- 「每星期」指的是每 7 天,從預告期間第一天(通知的隔天)開始,每 7 天一段。
- 最後剩下不滿 7 天的那一段,仍然算另一個「7 天」,一樣可以請 2 天。
- 唯一例外是最後只剩 1 天,就只能再請 1 天。
勞動部的例子:預告期間是 7 月 11 日到 7 月 20 日(共 10 天)。7 月 11 日到 17 日這 7 天可以請 2 天,7 月 18 日到 20 日這剩下的 3 天也可以再請 2 天,合計最多 4 天。
另一個例子是公司預告天數不足:預告期間 7 月 14 日到 7 月 30 日(17 天),切成 7 天、7 天、3 天三段,各可請 2 天,最多 6 天。這種情況公司除了給謀職假,還要補發不足天數的預告期間工資。
要不要附證明
勞動部說明,謀職假不屬於「勞工請假規則」裡的假別,所以公司不能套用請假規則要你附證明;只要你申請時已經說明事由,公司不得拒絕給假,也不得要你提供求職證明文件。
算給你看
阿明 2024 年 2 月 1 日到職,公司依第 11 條資遣,最後上班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月薪 36,000 元,勞退新制,公司有依法提前 20 天預告。
- 年資 2 年 5 個月,應預告 20 天,公司給足,所以沒有預告期間工資。
- 20 天的預告期間切成 7 天、7 天、6 天三段,每段最多 2 天,謀職假最多 6 天。
- 這 6 天工資照給。以月薪 ÷ 30 粗估日薪 1,200 元,6 天就是 7,200 元不能被扣。
離職結算計算機對這個例子算出:預告期間工資 0 元、資遣費 43,500 元(新制 2 年 5 個月 → 1.208 個月平均工資)。
計算機沒有「謀職假」這一欄,原因是謀職假不是離職時另外多領的一筆錢,而是預告期間照領的薪水。要檢查的是:預告期間那個月的薪資單,有沒有因為你請了謀職假而被扣錢。被扣了,就是不符合第 16 條第 2 項「工資照給」。
實務上要注意的地方
- 用書面或訊息請假並寫明「依勞基法第 16 條第 2 項請謀職假」,留下紀錄。
- 公司沒有預告、當天就讓你離開並補發預告期間工資時,因為沒有預告期間,法條與我們讀到的勞動部說明都沒有談到謀職假怎麼處理,這種情況請以勞動部或地方勞工局見解為準。
- 部分工時、排班制的換算方式,實務上各地勞工局見解可能不同,請以勞動部或地方勞工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