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怎麼算天數?勞基法年資對照表
特休天數看的是你在同一家公司做了多久:滿半年 3 天、滿一年 7 天、滿兩年 10 天、滿三年 14 天、滿五年 15 天,滿十年起每多一年加 1 天,最多 30 天。年資從到職當天起算,而且滿半年的 3 天和滿一年的 7 天是兩筆,不是 7 天裡面包含 3 天。
年資對照表
勞基法第 38 條第 1 項的規定整理成表:
| 在同一公司的年資 | 這一年的特休 |
|---|---|
|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 3 天 |
| 1 年以上、未滿 2 年 | 7 天 |
| 2 年以上、未滿 3 年 | 10 天 |
| 3 年以上、未滿 5 年 | 每年 14 天 |
|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 每年 15 天 |
| 10 年 | 16 天 |
| 11 年 | 17 天 |
| 之後每多 1 年 | 再加 1 天,加到 30 天為止 |
條文原文是「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所以滿 10 年是 15 加 1 等於 16 天,往上一年一天,滿 24 年到 30 天後就不再增加。
年資從哪一天開始算
施行細則第 5 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換公司就重新起算;同一家公司裡調部門、升職不影響。
勞動部的問答把取得的時間點講得更細:工作滿一定期間的「翌日」如果還在職,就取得那一筆特休。也就是滿 6 個月的隔天起到滿 1 年那天之間,可以休 3 天;做到滿 1 年的隔天還在職,再從那天起到滿 2 年之間休 7 天。
3 天和 7 天要分開給
常見的誤會是「滿一年給 7 天,前面半年的 3 天已經包含在裡面」。勞動部明講不是這樣:年資滿一年,依法共可取得滿半年的 3 天加上滿一年的 7 天,共 10 天。勞動部舉的例子是 111 年 3 月 1 日到職、112 年 4 月 1 日離職,法定特休合計 10 天。
這不代表第二年起每年都多 3 天。3 天只在第一年的後半年出現一次,之後就按表上那一格給。
公司用曆年制,天數會不一樣嗎
施行細則第 24 條第 2 項允許勞雇雙方協商,用週年制(到職日起算)、曆年制(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或會計年度等方式來安排休假期間。用曆年制的公司常會把天數「分段」給,所以每一年拿到的天數看起來跟表不一樣。勞動部的說法是,分段給可以,但不能讓你法定的天數變少,而且契約終止時要回到到職日來算。離職時曆年制怎麼結算,另一篇有專門說明。
算給你看
小美 2023 年 3 月 1 日到職,2026 年 4 月 30 日是最後工作日,月薪 45,000 元,這一年度已經休了 3 天。
- 年資:3 年 2 個月,落在「3 年以上、未滿 5 年」那一格,這一期有 14 天。
- 還沒休:14 − 3 = 11 天。
- 離職時換成錢:日薪 45,000 ÷ 30 = 1,500 元,11 × 1,500 = 16,500 元。
這是用 離職結算計算機 算出來的結果。計算機算的是「目前這一期」的天數;如果你有前一期還沒休、公司也還沒換成錢的天數,要另外填在「遞延天數」那格。
要注意的一個邊界
勞動部寫的是滿一定期間的「翌日如仍在職」才取得。所以最後工作日剛好落在滿年資的那一天,隔天已經不在職,新那一格的天數還沒取得。例如 2021 年 7 月 1 日到職:最後一天是 2026 年 6 月 30 日,算的是「3 年以上未滿 5 年」那一格的 14 天;做到 2026 年 7 月 1 日,才是滿 5 年那一格的 15 天。計算機照這個方式算。個案有爭議時,請以勞動部或地方勞工局的見解為準。想自己核對天數,勞動部也有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