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要繳稅嗎?退職所得定額免稅怎麼算
資遣費在所得稅法裡屬於「退職所得」,要申報,但一次領取時有一段定額免稅。115 年(2026 年)領取的,免稅額是 206,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這個金額以下所得額為 0。依勞退新制算出來的法定資遣費,每年年資最多只有半個月平均工資,絕大多數都落在免稅範圍內;會產生應稅所得的,通常是公司額外加發的大筆離職金。
法源: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九類
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九類「退職所得」,原文列舉的是:「凡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等所得」。資遣費是條文明列的項目。
一次領取時,所得額這樣算(條文的基準金額):
- 一次領取總額在 15 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
- 超過 15 萬元乘以年資、未達 30 萬元乘以年資的部分,以半數為所得額。
- 超過 30 萬元乘以年資的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年資的尾數,「未滿六個月者,以半年計;滿六個月者,以一年計」。分期領取的,則是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65 萬元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同條最後一項規定,這些金額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累計達 3% 以上時調整、由財政部公告,所以實際適用的是當年度公告的數字,不是條文上的 15 萬、30 萬。
115 年度的數字
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11404664070 號公告(行政院公報第 031 卷第 224 期):
| 115 年度一次領取 | 所得額 |
|---|---|
| 206,000 元 × 年資以下 | 0 |
| 超過 206,000 × 年資、未達 414,000 × 年資的部分 | 半數 |
| 超過 414,000 × 年資的部分 | 全數 |
分期領取: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894,000 元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如果你的資遣費是在 113 年或 114 年領的,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的金額是 198,000 元、398,000 元,分期減除 859,000 元。116 年以後的數字,請以國稅局當年度公告為準。
算給你看
例一:法定資遣費。 2021 年 7 月 1 日到職、2026 年 6 月 30 日被資遣,月平均工資 72,000 元,新制年資 5 年。離職結算計算機算出資遣費 180,000 元。
- 免稅門檻:206,000 × 5 = 1,030,000 元
- 180,000 低於門檻,退職所得額 = 0
可以反過來算門檻:新制每年年資給半個月平均工資、最多 6 個月(勞退條例第 12 條),而免稅額是每年 206,000 元,所以月平均工資在 412,000 元以下,新制法定資遣費就不會超過 115 年度的免稅門檻(年資尾數進位只會讓門檻更高)。舊制每年給一個月平均工資,對應的線是月平均工資 206,000 元。
例二:公司另外加發離職金。 同樣 5 年年資,公司在 180,000 元資遣費之外,另以離職金名義加發 1,500,000 元,一次合計 1,680,000 元。
- 第一段:1,030,000 元以下,所得額 0
- 第二段:1,030,000 到 2,070,000 元(414,000 × 5)之間的部分:1,680,000 − 1,030,000 = 650,000 元,半數 = 325,000 元
- 退職所得額 = 325,000 元
這 325,000 元是「所得額」,不是稅金。它會併入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再減掉免稅額、扣除額,依你的級距計算應納稅額。公司加發的款項要不要和資遣費一起算成退職所得,以國稅局認定為準。
什麼時候申報
所得稅法第 71 條:每年 5 月 1 日到 5 月 31 日申報上一年度的綜合所得。2026 年領的資遣費,2027 年 5 月報。
計算機算出的其他兩項
離職結算計算機的結果除了資遣費,還有預告期間工資與特休未休工資。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九類列舉的名目裡沒有這兩項,它們應歸哪一類所得、怎麼申報,請以國稅局的說明為準,不要直接併進上面的免稅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