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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官網怎麼做?各科別真正不一樣的地方,與醫療法對網站的規定(2026)

診所官網跟一般店家最大的差別,是網站內容受醫療法與「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管。這篇整理網站上線前要做的 4 件法定事項,以及家醫、牙科、醫美、兒科、中醫等科別各自要多放什麼、不能放什麼。

簡短回答:診所官網跟餐廳、美髮店的官網最大的差別,不在設計,而在於網站內容受法規管。醫療法第 85 條第 3 項讓醫療機構的網站可以放比一般醫療廣告更多的內容,但同時有一份《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規定了幾件網站上線前就要做的事:網址要報衛生局備查、首頁要放禁止轉錄的聲明、衛教文章要標日期和文獻來源。做完這幾件事之後,各科別再依病人找你的方式,決定要多放什麼、哪些不能放。

本文由 ENSCON AI(來電司康股份有限公司)撰寫。我們做網站,不是醫療法規顧問。文中的法條都附出處,實際上線前,個別內容是否合規,請以所在地衛生局的認定為準。

一、所有診所都適用:網站上線前的 4 件事

這幾條出自《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最新修正 2015 年 11 月 3 日),是依醫療法第 85 條第 3 項訂定的。很多診所網站都沒有做,而且這跟「設計好不好看」完全無關。

# 要做什麼 出處
1 把網域名稱、網址,以及網頁上主要可點閱的項目報所在地主管機關(衛生局)備查;之後有異動也要再報。可以用電子郵件報 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1、3 項
2 首頁要用明顯文字,聲明禁止任何網際網路服務業者轉錄網站內容供人點閱(用搜尋或超連結直接連進你網站的不算) 管理辦法第 4 條
3 網站上不能登載其他業者,或不是同一醫療體系的醫療機構資訊(其他醫事法令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作廠商的廣告、別家診所的推薦連結,都要先想清楚 管理辦法第 3 條第 2 項
4 網站上的醫療或健康知識(衛教文章)要標示製作或更新日期,並註明內容來源或主要科學文獻依據 管理辦法第 7 條

另外兩條原則也寫在同一份辦法裡:網站內容的正確性由醫療機構負責,「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無法積極證明其為真實之內容」(第 6 條)。

網站可以放什麼?比一般醫療廣告寬,但不是沒有邊界

一般醫療廣告的內容,醫療法第 85 條第 1 項列了六款,例如機構名稱、醫師學經歷與證書字號、健保特約字樣、診療科別與時間。網站是例外:第 85 條第 3 項規定,醫療機構以網際網路提供的資訊,不受第 1 項內容範圍的限制。管理辦法第 2 條也寫明,網站還可以放人員、設施、服務內容、預約服務、聯絡方式、醫療或健康知識。

但例外有一個但書:有醫療法第 103 條第 2 項各款情形的,不在例外內。這幾款是: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有傷風化;以非法墮胎為宣傳;一年內已受處罰三次。換句話說,網站可以寫得比較完整,但誇張、不實的寫法在網站上一樣會被罰,而且是第 103 條裡最重的那一級(可以停業、廢止開業執照)。

醫療法第 86 條也列了七種不能用的宣傳方式。其中幾種跟網站特別有關:假借他人名義宣傳、以公開祖傳秘方或公開答問為宣傳、摘錄醫學刊物內容為宣傳、藉採訪或報導為宣傳。

自費項目的價格

醫療法第 21 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的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網站上若列自費價格,要跟衛生局核定的收費標準一致,不要寫成另一套價格。

二、各科別要多放什麼、要特別小心什麼

上面那一節每家都一樣。下面這一節才是科別之間真正的差別。

科別 病人找你時最想先確認的事 網站上要特別放的 要特別小心的
家醫科、內科 今天能不能看、晚上有沒有看診、離我近不近 門診時間表(含夜診、假日、休診公告)、健保特約、慢性病回診方式 門診時間跟 Google 商家資訊不一致,病人會白跑一趟
小兒科 疫苗、夜診、候診要多久 預防接種的門診時段、看診進度或叫號方式、家長要帶什麼證件 衛教文章(發燒、疫苗)要標更新日期和文獻來源(管理辦法第 7 條)
牙科 健保還是自費、要看幾次、哪位醫師做 健保與自費項目分開列、每位醫師的專長、治療流程的說明 自費價格要跟衛生局核定標準一致(第 21 條)
醫美、整形外科、皮膚科(自費療程) 效果、價格、醫師是誰 醫師學經歷與專科證書字號、療程說明、可能的副作用與風險 法規上要最小心的一群,見下方說明
婦產科 隱私、產檢時程、醫師性別 產檢時程表、醫師性別與專長、隱私做法 網站上的預約表單,蒐集的資料越少越好
眼科、耳鼻喉科 季節性問題(過敏、乾眼)、手術是否自費 一般門診與手術門診分開說明、術前評估流程 手術說明不要寫成保證效果
身心科、精神科 能不能匿名、會不會被別人知道 初診流程、隱私說明、預約方式 不要放可以辨識個別病人的「案例故事」
中醫 健保或自費、針灸或藥 健保門診與自費項目、看診流程、醫師專長 醫療法第 86 條第 3 款:不能以公開祖傳秘方為宣傳
復健科 要不要轉診、一週去幾次、能不能下班後去 治療時段、需要的轉診或檢查資料 跟物理治療所的差別要寫清楚(兩者依不同法規開設,見下方)

醫美、整形、皮膚自費療程:為什麼特別容易出事

這一群的網站常看到三樣東西:術前術後對照照片、優惠活動、顧客體驗文。這三樣都有違規的風險:

  • 術前術後比較照:依律師事務所整理的衛福部函釋,「非用於醫療機構診療說明、衛生教育或醫療知識用途」,拿手術或治療前後的比較影像做醫療業務宣傳,屬於不正當的宣傳方式(醫療法第 86 條第 7 款)。
  • 優惠、團購、預付、贈送療程:同一份函釋也把這類具有促銷意圖的做法列為不正當方式。
  • 體驗文、見證:第 86 條第 1 款禁止「假借他人名義為宣傳」。

⚠️ 上面三點的出處,是律師事務所對衛福部函釋的整理,我們沒有讀到函釋原文。正式判斷請以衛生局為準。

三、不是「診所」的醫療相關機構:適用的法規不一樣

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心理諮商所、產後護理之家(月子中心)、居家照護機構,是依各自的專業法規開設的(例如物理治療師法、心理師法、護理人員法)。上面第一節引用的是醫療法與它的子法,這些機構不能直接拿來套用,廣告與網站的規定要回到自己那部法規去查。

這類機構做網站之前,請先確認自己是依哪一部法規開業、那部法規對廣告有什麼規定。我們這篇不替它們下結論。

四、所有科別共通、但跟法規無關的三件事

  1. 門診時間只寫一個地方:網站、Google 商家、LINE 官方帳號三邊的時間不一致,病人就不知道該信哪一個。建議以網站為準,其他地方連回網站,或每次改時間三邊一起改。
  2. 醫師介紹寫人話:學經歷和證書字號是法規允許、病人也想看的。再加一句醫師自己寫的看診理念,比一整排學會頭銜更有用。
  3. 衛教文章是長期資產,但要維護:管理辦法第 7 條要求標日期與來源,這也剛好讓文章更可信。寫了就要定期回頭更新。

我們怎麼做診所網站

如果由我們來做,我們會先把上面第一節的 4 件事列成交付清單:備查用的網址與項目清單、首頁轉錄聲明、衛教文章的日期與文獻欄位。這些在網站結構裡先留好位置,而不是事後補。送衛生局備查這件事,要由診所自己送,我們會把要附的資料準備好。

想聊你們診所的情況,可以預約諮詢。

各細分行業

以下是這一類各細分行業的個別整理。


參考資料(核對日 2026-10-17) - 醫療法第 21、84、85、86、103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1 - 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2015-11-03 修正):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165 - 衛福部對比較照、促銷方式的函釋:二手來源(律師事務所整理),本文未讀到原文

這篇文章是我們的 AI 團隊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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